1.有見近日有網民提出香港人不飲水思原, 對中央發動抗爭, 本人對此提出回應.
a)東江水是由香港庫房出資購買的, 港方除了要交水費外, 供水管道建造及保養也由港方出資, 怎麼說是中方對港施恩?
國內對香港供水拹定,是一份合約, 雙方都要履行, 但供港水質如何呢?
歐洲天然氣主要由俄國供應, 難道說歐州要用氣思原?
環球原油過半由阿拉伯兵應, 難道說世界要用油思原?
香港購買東江水單位成本是冠絕全國吧
b)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賦與港人的權利及義務也是一份合約, 但不平等, 發生爭執時, 國內單方面控條文解釋, 絕對是不公平, 現在不是要推翻它, 而是要將灰色地帶釐清.
一個法律條文, 一個商業合約, 個人拹議出現爭議, 理應交由獨立第三方仲裁, 但現行機制下由中方單方面解釋法律條文及立法原意,合理嗎?
c)基本法中賦與港人司法,立法, 選舉權何時交還港人呢?三國演義中也有"劉備借荊州, 一借無回頭" 及後提出"今春借,明春還" 這種無齒行為是盡責任的"政府"該有嗎?
2.在我看中國政府對公投的抗拒態度
對中國政府而言, 權力是筆桿子及槍桿子結合, 而公投正正是挑戰其權力核心(獨占解讀國民的選擇權)
節錄自銀英小說
當100分裂成51:49, 多數為51
當 51分裂成 26:25, 多數為26
當 26分裂成 14:12 多數為14
如是者, 議會不能正確表表選民意願, 尤其派系林立的情況, 如國內.
公投, 最不受派系利益交換情況下決定國家/地區重大決策的最佳工具, 最重要是有高度透明度及準確性, 不為寡頭政治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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