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

中港關係

1.有見近日有網民提出香港人不飲水思原, 對中央發動抗爭, 本人對此提出回應.
a)東江水是由香港庫房出資購買的, 港方除了要交水費外, 供水管道建造及保養也由港方出資, 怎麼說是中方對港施恩?
國內對香港供水拹定,是一份合約, 雙方都要履行, 但供港水質如何呢?
歐洲天然氣主要由俄國供應, 難道說歐州要用氣思原?
環球原油過半由阿拉伯兵應, 難道說世界要用油思原?
香港購買東江水單位成本是冠絕全國吧
b)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賦與港人的權利及義務也是一份合約, 但不平等, 發生爭執時, 國內單方面控條文解釋, 絕對是不公平, 現在不是要推翻它, 而是要將灰色地帶釐清.
一個法律條文, 一個商業合約, 個人拹議出現爭議, 理應交由獨立第三方仲裁, 但現行機制下由中方單方面解釋法律條文及立法原意,合理嗎?
c)基本法中賦與港人司法,立法, 選舉權何時交還港人呢?三國演義中也有"劉備借荊州, 一借無回頭" 及後提出"今春借,明春還" 這種無齒行為是盡責任的"政府"該有嗎?

2.在我看中國政府對公投的抗拒態度

對中國政府而言, 權力是筆桿子及槍桿子結合, 而公投正正是挑戰其權力核心(獨占解讀國民的選擇權)
節錄自銀英小說
當100分裂成51:49, 多數為51
當 51分裂成 26:25, 多數為26
當 26分裂成 14:12 多數為14

如是者, 議會不能正確表表選民意願, 尤其派系林立的情況, 如國內.
公投, 最不受派系利益交換情況下決定國家/地區重大決策的最佳工具, 最重要是有高度透明度及準確性, 不為寡頭政治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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